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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呼籲各級學校加強宣導H7N9流感相關防治措施

分類:本部新聞稿 來源:教育部 發布資料:2013-04-09
發稿日期102年4月5日
發稿單位綜規司
科長:林雅幸
Email:yslin@mail.moe.gov.tw
電話:02-77365625
 
  因應H7N9流感疫情,教育部已於102年4月3日再次行文重申各級學校加強宣導H7N9流感相關防治措施,教育部相關應變措施說明如下:

一、成立教育部H7N9流感應變小組

  H7N9流感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已於102年4月3日成立,並於當日晚間召開第1次會議,教育部已配合成立H7N9流感應變小組,教育部並呼籲地方政府及各級學校、所屬館所成立防疫小組,啟動校園防疫工作,隨時注意疫情資訊,採取適當防疫措施。
 

二、建立疫情通報系統

         如有疫情發生,地方政府及各級學校應配合當地衛生單位,並依規定通報教育部校園安全通報中心,教育部將依疫情狀況,每日於輿情會議召開疫情會報,掌握校園疫情;地方政府及學校、所屬館所應隨時與醫院及衛生單位保持聯繫,並持續關心及瞭解學生健康狀況,加強校園相關衛生教育。
 

三、加強衛教宣導

  教育部呼籲各級學校加強宣導H7N9流感相關防治措施,落實勤洗手等個人衛生措施,雙手避免任意碰觸眼、鼻、口等黏膜;保持空氣流通,咳嗽、打噴嚏應遮掩口鼻,若出現發燒、咳嗽、喉嚨痛等呼吸道症狀,應戴口罩並就醫,儘量不上班、不上課;教育部並同時呼籲家長應隨時關心學生健康。
 

四、落實自我保護健康管理

  目前兩岸學術交流密切,教育部提醒學校教職員工生,前往大陸地區學術交流、旅遊等,應避免接觸禽鳥類,食用雞、鴨、鵝(含蛋類)須注意完全熟食。教育部將持續宣導學校師生做好自我防護及記錄,如近期有至大陸病例地區,回國後有身體不適或類流感症狀,應即時就醫,並向醫師說明。


有關最新疫情等相關資訊可參閱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網站(https://www.cdc.gov.tw)之「H7N9流感專區」,或撥打免付費民眾疫情通報及關懷專線1922洽詢。